| |
|
招生信息 |
| |
|
一、 招生对象与收费标准: |
招生对象: 初中应\往届毕业生。
拟招收人数: 336人 |
收费标准: •
市内五区户口的考生,每年 5000 元(三年一次性交 14000
元)
• 非市内五区户口考生,每年 4500
元(三年一次性交 12500 元)
需住宿的学生,宿费每年 1000 元(含行李及床上用品) |
|
二、 宏志生招收政策: |
| 凡中考成绩达到和平区省级重点高中
回民中学公费线
(2007年参考分数:638分),入我校的学生(复读生入学成绩提高20分)为宏志生。宏志生享受以下政策: |
免三年的学杂费
、服装费、宿费;
• 如果成绩保持在宏志生的人数范围内,校内发生一切费用全免。如伙食费、书
费、辅导费等;
• 执行志成中学大学奖学金政策
一等奖:15000/年
二等奖:8000/年
三等奖:6000/年
• 如果成绩当年一直保持在宏志生的人数范围内,三年不收取在校发生的其他一切费 用。如伙食费、书费、服装费、辅导费
、宿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。 |
|
三、 报名办法:
|
| 参加全市统一中考、统一报名、统一录取。
填报志愿时,在市重点校一栏内填写我 校。外省市的可直接与学校联系。 |